在足球比赛中,“双重触球”(也称“连踢”)是一项常被忽视却频繁引发争议的规则。根据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第13条,当一名球员在罚任意球、角球、球门球或界外球等重新开始比赛的情况下,**连续两次触球**(即第一次触球后未经其他球员触碰再次触球),就构成违规,除非第二次触球属于“意外接触”或“非主动控制”。
最典型的情况出现在开球门球或罚任意球时。例如,守门员开出球门球后,球未被任何队友或对手碰到,守门员又上前补了一脚——这属于明显的双重触球,对方将获得间milan体育接任意球。同样,球员主罚任意球后,若球未出禁区(如球门球)或未被他人触碰就再次处理,也会被判违例。
并非所有“两次接触”都算违规。如果球员第一次触球后,球打在门柱、横梁或裁判身上反弹回来,球员再次触球是允许的,因为中间存在“非人为干扰”。此外,若第二次触球是滑倒、失去平衡后的被动触碰,且无控球意图,裁判通常不会吹罚。关键在于是否“主动、有意地二次控制球权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双重触球违规不会直接导致黄牌或红牌,但会中断比赛,由对方在违例地点执行间接任意球。由于这类判罚依赖裁判对“主动性”的主观判断,因此在快节奏比赛中容易产生争议,尤其在VAR不介入此类非进球相关事件的前提下,主裁的临场决断尤为关键。
